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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金矿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邓格庄矿区(扩界)金矿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07-16 21:30:36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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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3.06km2,矿区由36个拐点组成,开采深度137.0m至-840.0m标高。设计采矿规模16.5万t/a,服务年限15.2年。对选厂进行扩能,扩能后选厂规模达900t/d。本次扩能后,设计将邓格庄矿区现有充填系统改造为全尾砂膏体充填系统,细砂进行井下充填,粗砂做建筑材料,不外排,无需设置尾矿库。

  有组织废气包括充填站搅拌废气、选厂粉尘。矿区设置1座充填站,充填工艺采用“分级细尾砂+水泥+水”的制浆工艺,充填料浆经钻孔自流输送至井下充填空区,充填站制浆搅拌过程中产生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地区的标准要求(10mg/m3)。选矿工艺采用湿式磨矿工艺,物料通过全封闭皮带廊转运,项目选厂粉尘大多数来源于于破碎、筛分、转运等生产的全部过程,设计在破碎厂房、筛分车间、粉矿仓上部受料口等粉尘产生处废气引至旋风除尘器(新增)+布袋除尘器(现有)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爆破废气、采矿粉尘、矿石、废石暂存场粉尘、充填站无组织废气。爆破废气为间歇性排放,并通过风井间歇排放,少量多次爆破,爆破以后立即采取洒水和局扇强制通风;采矿厂井下通过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后实施自动喷雾洒水、并在矿岩爆堆铲装及矿岩倒装前洒水进行湿式装载,少量粉尘通过机械排风经风井低空排出;2座矿石堆场均为全封闭式堆棚并设水喷淋系统,矿石、废石暂存场采取抑尘措施后,仍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充填站设置水泥仓,水泥采用槽罐车密闭运输进厂,由管道输送进水泥仓内。水泥仓进料过程产生粉尘,经仓顶部的高密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充填站制浆搅拌过程中产生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矿区矿井涌水正常产生量为1436m3/d(最大1639m3/d)。其中220m3/d直接用于井下开采用水、充填站用水、冷却系统用水、矿石转运场及废石转运场用水等,820m3/d直接用于选矿厂地面冲洗、磨矿、浮选工序等。其余396m3/d(最大599m3/d)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并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达标后通过明渠经现有排污口排至邓格庄河、汇入水道河。

  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沉淀砂+曝气池+PH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过滤罐,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m³/d,项目污水处理站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工艺改造为:隔油池+沉淀砂+曝气池+PH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过滤罐+MBR,处理后矿井涌水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III类、《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一级标准。

  工业场地及选厂噪声设备最重要的包含提升机、空压机、冷却塔、破碎机、球磨机等,充填站噪声设备最重要的包含高频振动脱水筛、渣浆泵,设计采用减振、密封罩、吸声等措施,对于空压机要配备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做处置。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亚硫酸金钠、10吨钯盐、10吨硫酸铑项目

  拟建项目利用招金励福厂区现有厂房做改造、装修,改建面积767平方米,其中亚硫酸金钠生产车间225平方米,钯盐生产车间146平方米,硫酸铑生产车间172平方米,辅料仓库56平方米,化学品仓库56平方米,产品仓库30平方米、包装室70平方米。新建1套反渗透超纯水设备系统,制水能力2m3/h。根据生产规格要求,企业购置生产及辅助设备75台套。年产亚硫酸金钠300t、钯盐10t(二氯二氨钯4t、二氯四氨钯6t)、硫酸铑10t。

  有组织排放废气最重要的包含硫酸铑生产废气、亚硫酸金钠生产废气、二氯二氨钯生产废气、二氯四氨钯生产废气。上述废气依托厂区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其中亚硫酸金钠、二氯二氨钯以及二氯四氨钯生产中的溶解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NOX)依托现有NOx多级吸收装置+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HCl、硫酸雾、NH3)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HCl、硫酸雾、NH3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中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物HCl、NH3、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生活垃圾污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生产废水、三效蒸发蒸汽冷凝水。生产废水为高盐废水,产生量为2537.91m3/a,废水中主要盐分包括等K2SO4、NaCl、NH4Cl、NaNO3、NH4NO3等,还含有少量银、铅、镍、铬重金属。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三效蒸发装置处理,三效蒸发装置排放口总银、总铅、总镍、总铬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中车间废水排放口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废水pH、COD、氨氮、悬浮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直接排放标准,总氮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A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做处理。三效蒸发装置处理规模为5000m3/a。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做处置。

  项目主要利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的FCC催化裂化装置和DCC催化裂解装置的油浆原料做深加工,新建内容有:①建设35万吨/年预处理一装置;②建设30万吨/年预处理二装置;③建设20万吨/年中间相缩聚装置;④建设15万吨/年烘干单元,7万吨/年回转窑煅烧单元。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48万吨高端电极前驱体(生)、5万吨高端电极前驱体(熟)的生产能力。

  有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预处理一装置减压分馏炉废气、预处理二装置反应加热炉废气、预处理二装置分馏加热炉废气、中间相缩聚预加热炉废气、煅烧装置煅烧废气及煅烧后转运、筛分等粉尘废气等。

  分馏塔、闪蒸塔顶、抽真空不凝气密闭收集后经减压加热炉焚烧处理,冷凝处理后的罐区存储废气密闭收集后经预处理装置减压加热炉燃烧处理,加热炉采用脱硫干气+高效低氮燃烧处理后经47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DB 37/ 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预处理二装置反应加热炉采用脱硫干气+高效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根36m高排气筒(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

  预处理二装置分馏加热炉采用脱硫干气+高效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根3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

  切焦、冷焦过程废气、焦池废气经中间相缩聚预加热炉燃烧处理,中间相缩聚预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40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煅烧装置煅烧废气经高温脱硝(SNCR)+中温脱硝(SCR)+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尾气经4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氨逃逸标准要求。

  煅烧后的废气主要是烘干废气、烘干后转载废气、破碎筛分废气、仓上转载废气、生焦包装废气、仓下转载废气、给料机废气、冷却机入料口废气、煅烧冷却废气、熟焦筛分废气、产品包装废气。

  煅烧后烘干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后转载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6.5m排气筒(DA007)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8)排放,仓上转载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6.5m排气筒(DA009)排放,生焦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DA010)排放,仓下转载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DA011)排放,转载点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9m排气筒(DA012)排放,给料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3.5m排气筒(DA013)排放,冷却机入料口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14)排放,煅烧冷却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15)排放,熟焦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6m排气筒(DA016)排放,产品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6m排气筒(DA017)排放;上述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完全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污水池产生的VOCs、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各污染物能够完全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表2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由设备投加物料、物料转移、设备密封不严情况下产生的。项目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加强生产区和罐组管理,规范操作,降低跑冒滴漏的现象,减少VOCs的无组织逸散。

  项目罐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依托预处理一装置减压加热炉处理后由1根4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预处理一装置减压加热炉不运行时储罐油气回收装置废气引入污水处理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罐区废气治理措施的备用措施。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及表2有关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由设备投加物料、物料转移、设备密封不严挥发造成的。废气的泄漏与设备管道管件的材质、耐压等级、设备和管道管件的密封程度、操作介质、温度及压力等相关。可通过降低密封垫泄漏率和保持设备较高完好率来减少该类废气的排放量。本项目生产采用DCS控制管理系统,装置物料输送均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产尘节点均设置布袋除尘器,污水处理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做处理,做到应收尽收。

  项目废水净化处理依托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包括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等,含油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同生活垃圾污水依托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含硫废水通过裕龙石化酸性水汽提装置来加工后回用。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石油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要求,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COD900mg/L、TDS2700mg/L、氨氮60mg/L、总氮90mg/L、石油类20mg/L、硫化物1.0mg/L),进入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是采用隔声材料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中污油和罐底油泥回用于预处理一装置,其余依托裕龙石化园区第三方有资质运营单位做点对点收集、转运、暂存管理。

  项目位于莱阳化工产业园园区内,新建1#-4#车间共计4座,其中1#车间建设1条光刻胶专用树脂生产线条光刻胶专用光敏剂生产线条水晶液生产线条UV树脂胶及UV胶生产线条指甲油生产线条美甲胶水生产线条美甲平衡液生产线条美甲胶水催化剂生产线条美甲解胶剂生产线条玻尿酸(化妆品级)生产线#车间建设亚克力罐子生产线条水晶粉生产线;配套建设甲类仓库(2座)、丙类仓库(1座)等储运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纯水制备等公用工程,动力车间、维修车间、泵房、化验室等辅助工程,新建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风险防范设施。项目达产后,年产水晶粉2000吨、水晶液500吨、美甲胶水50吨、美甲平衡液10吨、美甲胶水催化剂10吨、美甲解胶剂10吨、UV树脂胶及UV胶

  500吨、指甲油500吨、玻尿酸(化妆品级)100吨、光刻胶专用光敏剂100吨、光刻胶专用树脂500吨、亚克力罐子600万套(自用不外售)。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产生废气的环节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实验室、污水处理站。

  高排气筒(P1)排放;其余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水喷淋+预处理(干式过滤器)+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

  P2)排放。1#生产车间光刻胶专用光敏剂、光刻胶专用树脂的投料粉尘集中收集,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3)排放;二氯乙烷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树脂吸收+脱附回收”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5)排放;其余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水喷淋

  +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4)排放。2#生产车间的投料粉尘集中收集,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6)排放;其余工艺废气(乙醇、氨气)集中收集,经过“2级酸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7)排放。

  3#生产车间的注塑废气集中收集,经过“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P8)排放。4#生产车间的投料粉尘集中收集,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27m高排气筒(P9)排放;筛分粉尘集中收集,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10)排放;离心废气集中收集,经过“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根27m高排气筒(P12)排放;其余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过“预处理(干式过滤器)+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P1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氧化剂喷淋塔+碱喷淋塔+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集中收集,经过“

  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4)排放。实验室废气集中收集,经过“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根28m高排气筒(P15)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能够很好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要求(≤17.87kg/h);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区标准要求(≤10mg/m3);VOCs、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很好的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别的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60mg/m3,≤3kg/h;≤5mg/m3,≤0.3kg/h);丙酮、甲醇、1,2-二氯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很好的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50mg/m3;≤50mg/m3;≤1mg/m3;≤50mg/m3);氨排放速率能够很好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20kg/h);污水处理站的NH3、H2S和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很好的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中表1的标准要求(≤20mg/m3,≤1kg/h;≤3mg/m3,≤0.1kg/h;≤100mg/m3,≤5kg/h);危废暂存间的VOCs有组织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别的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60mg/m3,≤3kg/h)。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各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实验室、污水处理站等未被收集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有机废气以及循环冷却塔有机废气。项目在原辅料贮存、转移、使用的过程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定期检修各生产设备的状况,降低跑冒滴漏的现象,减少VOCs的产生。2.水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废水的产生总量为49514.22m3/a

  的pH、COD、SS、BOD5、氨氮、总氮、全盐量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后,通过厂区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通过厂区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送到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做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水、工艺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共30682.79m3/a)经拟建污水处理站(综合污水调节池+pH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O池+沉淀池)处理后,pH、COD、SS、BOD5、氨氮、总氮、全盐量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3标准,通过厂区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送到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则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普通工业固废委托处理或外售,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公众参与:建筑设计企业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将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山金矿东风矿区、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罗山金矿庙耩矿区共2个采矿权,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金矿田东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勘探1

  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阜山矿区(整合)项目位于烟台招远市阜山镇李家庄子村西,整合后矿区面积

  -1580m(不包括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玲珑金矿采矿权范围),矿区范围由22

  整合项目分为东风矿段和庙耩矿段2个矿段,东风矿段已有的主竖井、盲主井,并在-865m新建三级盲主井,与盲主井、主竖井接力,担负整个矿区全部矿石提升及矿区东部部分人员、材料、设备升降任务。西竖井工程接力深部新建的西盲井,担负主要废石提升及矿区中部人员、材料、设备升降任务。整体采用分区开采、集中提升方案。阜山金矿东风矿区现有选厂解决能力为1100t/d,整合后替换部分旧设备,改造后选矿厂解决能力为1600t/d。阜山金矿东风矿区选厂尾砂量约50.13万t/a,其中

  35万t/a依托在建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综合利用,剩余15.13万

  1.大气环境影响矿石破碎、筛分流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排气筒DA001、筛分车间排气筒DA002)。破碎车间和筛分车间废气经一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要求。项目在上料、搅拌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水泥通过罐车送至场地的水泥罐内,水泥罐车通过管道与水泥罐接通,将水泥泵入水泥罐中储存,水泥罐罐顶有压力排气口,泵入水泥的过程中会有少量水泥粉尘。罐顶排气口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收集的粉尘回收到水泥罐内回用来生产。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地下开采废气、废石、矿石临时堆场扬尘、充填站无组织废气、汽车动力起尘、汽车装车扬尘。

  2.水环境影响矿井涌水,东风矿段堵水方案实施后,剩余矿井涌全部回用来生产,不外排。庙耩矿段全部回用来生产,不外排。选矿厂生产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化验室酸性废弃净化处理采用两级喷淋,一级采用氢氧化钠,二级采用硫代硫酸钠,化验废水加氢氧化钠中和(pH7-8

  )后排入选矿流程。整合后采矿区职工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地面洒水抑尘。项目无排放废水。

  3.声环境影响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采取基础减振、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车间采取隔声措施、空压机及风机设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4.固态废料影响

  整合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尾矿、井下废石、生活垃圾、沉淀污泥及污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废油漆桶。项目尾矿依托在建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综合利用,剩余全部充填井下。井下开采一般废石提升至地表,外售至给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选矿厂破碎车间及筛分车间,化验室磨样间,充填站上料、搅拌工序及水泥罐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做处理,项目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水泥仓充填利用。项目布袋除尘器更换布袋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用作周围农田肥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堆矿区、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刘家矿区、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区共3个采矿权,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区外围探矿权、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堆、沙旺矿区深部及外围探矿权2

  /年。整合工程只涵盖采矿。包括:结合现有生产系统,对深部及外围资源进行整体开采,采用竖井——斜井开拓方式,工程建设内容有:新建1#盲斜井、1#盲竖井、2#盲竖井、1#风井、2#风井、3#风井,龙口竖井与新建1#

  盲竖井接力提升担负龙口矿段矿体开采废石、人员、材料和设备的提升任务。配套建设辅助工程3座充填站,新增占地675m2。1.大气环境影响整合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采矿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充填过程产生的粉尘、废石及矿石日常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井下采矿废气包括井下凿岩、爆破、铲装、破碎等产生的粉尘,爆破产生的炮烟等。地下采掘作业采用湿式凿岩,装卸点采取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放矿、卸矿口安设自动喷雾器。采取治理措施后,使坑内粉尘及有害化学气体浓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要求。三个充填站的充填水泥仓顶各设一套除尘系统,选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能够达到99.0%以上。2.水环境影响

  采矿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整合后按现有矿段分矿段排水;东刘家涌水部分直接回用于井下开采用水、选矿、地面冲洗和废石堆场喷洒抑尘等,不能利用部分外排至沟渠,汇入东刘家水库;土堆矿区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采矿生产、不能利用部分外排依托现有排放口排放至沟渠,最终流入古现河;龙口矿区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采矿生产、不能利用部分外排依托现有排放口排放至沟渠,最终流入古现河。

  3.声环境影响整合项目投产后各工业场地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规定要求,敏感点能够很好的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整合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尾矿、井下废石、生活垃圾、沉淀污泥及污水处理污泥、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

  一部分回用于井下充填,剩余部分运至沙旺尾矿库堆存。井下废石一部分用于井下充填,不能充填部分委托海阳市运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油漆桶、

  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用作周围厂区绿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建筑设计企业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7烟台奥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液压基础件制造项目

  条;铸件机加工联合车间设置自动化加工岛100台套。建成达产后,年产9万吨铸件的生产能力。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中频炉、加配料废气,浇注、球化站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粗抛、打磨和精抛废气,制芯废气和表干炉尾气等。运营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50mg/m3、100mg/m3),酚类、甲醛、甲醇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甲醛、甲醇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别的行业》(

  DB37/2801.7-2019)表1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三乙胺目前没有监测方法,废气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别的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20)中表1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1级限值(20mg/m3)。颗粒物、酚类、甲醛、甲醇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VOCs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别的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臭气浓度的厂界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企业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的有关要求。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垃圾污水,总排放量为12285m3/a,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很好的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废水排入烟台市福山区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使用鸿裕实业孵化基地项目生产的铝罐,外购阻燃液和阀门等配件,建设4条水基灭火器灌装生产线套高效膜分离氮气系统,年产1756万个水基灭火器。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制氮系统是利用空气分离出氮气后,空气中的其它组分经管道引至室外排放。排放尾气组分主要是氧气及少量的稀有气体、二氧化碳,其中含有微量的灰尘和碳氢化合物,均来自环境空气。2.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为0.8m3/d,228.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吸收声音的材料制作门窗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4.固态废料影响按固态废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

  牟平区清洁供暖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牟平区、昆嵛山保护区烟台牟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利用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工业余热作为热源,向牟平城区供热,预计可回收利用余热500MW,可供约

  万平方米建筑供暖。主要建设内容有敷设供热管网36km(管沟长度),新建隔压站

  (管沟长度),以恒邦冶炼换热首站为起点,敷设至亿通换热站(利旧),经亿通换热后回水管在新建城南能源站再次提热后沿原路由返回恒邦首站;二级管网(DN800)

  (管沟长度),从雷神庙大街西头敷设至武宁镇。热力管网以直埋敷设为主,管道开挖宽度为5-6米,埋深约

  米,穿越河道、公路等特殊节点37处,采用顶管穿越5处,采用架空穿越9处,采用直埋穿越23处。隔压站位于玉林店镇,占地面积2323 m2,布设1座两层建筑物,建筑面积2405m2,两层主要布设板式换热器及电气、泵等设备。城南能源站位于现牟平区城南供热站厂区内,占地面积1127m2,拟新建1座四层建筑物,建筑面积4602m2,四层主要布设热泵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及电气、泵等设备。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泥浆废水、基坑排水、管道试压废水和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在各建筑物混凝土施工区设置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来生产,不外排。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在各施工区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顶管作业时产生的泥浆废水,通过在现场需设置泥浆池,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待施工完成后,泥浆废水在工作池中沉淀后可用做场地降尘洒水,不能利用的可由吸泥车运走。基坑排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可回用来生产或洒水降尘,剩余可排入周边排水沟。管道试压废水通过在泄水口处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来生产或洒水降尘。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新设2个集中施工生活办公区,其余管道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租用民房。新设的施工生活办公区设置化粪池处理施工生活垃圾污水,化粪池定期清掏;租用民房的利用民房现有排水设施处理生活垃圾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城南能源站软水制备废水为2.13m3/

  SS和全盐量,水质简单,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隔压站软水制备废水为

  ),废水排入储水池暂存,用作周围抑尘等杂用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一定的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运营期不产生废气。3.固态废料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各类固态废料,4.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噪声污染大多数来源于城南站和隔压站泵站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收声音的材料制作门窗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