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9 23:38:17 | 作者: 新闻中心
5间、库房两个、铲车两台、输送机三台、震动筛两台、脱粒机一套、地磅两台、玉米囤若干、拖拉机(车头+车兜)一台。
标的物二拍起拍价:2675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的平房、库房所占土地为刘集乡王辉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以内,由竞买人自行与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土地使用问题,并由竞买人承担土地使用协商不成、房屋有几率存在违建等后果。本次拍卖为现状处置,竞拍前请仔细地了解土地使用现状和住宅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接收现状,竞买人如因对现状了解不全面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负担。
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竟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竟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一旦出价视为竟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外观,结构,固定装置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真实的情况以交易过户时的有关部门登记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另外:标的物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明显的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能自行实地看样。竟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如果被认定为违法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而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能自行实地看样。咨询电话:联系人:韩法官,电话 :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在工作日内咨询。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任何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特别提示:当事人、案外人在司法拍卖结束前,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
竟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竟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民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别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竟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竟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竟价程序开始前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拍卖标的物,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在交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 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 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
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等信息,以便法院查收;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载明买受人实际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等相关文件。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 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 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涉税事宜。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标的物如有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因财务流程问题,由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等(如有)先由买受人垫付,待发票凭证等交于法院等待财务付款流程,望各位竞买人拍前知悉。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